踏血──《踏血尋梅》緣起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你總是拍攝三級電影?連續三部。

我的成長,是在被戲院包圍的社區,八十年代的荃灣有龍華、好景、大光明、凱旋這些半新不舊的戲院,都是我流連的地方,很多香港八十年代的名片,都是由我的爸爸和舅父帶我去看的。最近我家的卻是專門放映「鹹濕片」的蘭宮戲院,記得當年這戲院上映三級電影《黑太陽731》(1988)。那一年我還不滿十歲,整天只顧玩樂看卡通片,餘下時間半推半就完成「中英數社科健」的「小學雞」功課,不諳歷史。

我看到了《黑太陽731》的海報,很好奇,便問我媽,我媽說那是日本侵華的故事,有很多殺人的畫面,兒童不宜,我說:「殺人?」基本上我只在電影上看到過虛假和浪漫化的「殺人」,幾乎不相信有人會很認真地殺人。謀財害命,江湖仇殺,我都可以「理解」,但「名正言順」去有計劃地殺人,對我來說簡直是匪夷所思,我覺得好恐怖,那一晚失眠,心裡一直想:「死了那麼多人,怎算好?」到現在別人問我,為什麼你拍的電影和寫的劇本,怎麼都那麼灰暗悲觀?你是不是成長自破碎家庭?我只能尷尬一笑,我的家庭一直完整溫暖,小康家庭,爸媽一直用有限的財產資源去給我和我弟最好的,飽暖和快樂,我的童年簡直是美夢。我怕高怕血又怕黑,又有幽室恐懼症,可能,反而因為這樣,我對活在黑暗和無助的人,有特別深的擔憂。

2008年「王嘉梅案」對我來說,除了是一宗血腥慘案,其實更加是一次我要正面面對心裡陰暗的機會,我很想還原一個已經死去的「人」,劇本是「啟發」自這個案件,因為我知道,即使我知道得更多,也不可能是「真實」,但是我很希望從資料搜集中找到一些痕跡,去推敲一個活在香港的新移民少女,曾經有過多少憂愁、憧憬、希冀,對人生,對香港。王佳梅當然不能代表王嘉梅,也不是她的化身,只是一種重疊對照,甚至,我們守護的原則是不要去主動接觸當事人的家人和朋友,因為電影不能大於生活,我們拍的劇情片不是紀錄片,介入和干擾會構成創作額外的責任和用意。

創作期間我有一位朋友因為工作關係而接觸到現實案件中因殺人而被判囚終身的丁啟泰,跟他說過我們這部電影,他善意地說願意跟我見面,可是我反而放棄了這個機會,我不想有太多「現實」帶來的包袱,也不想用我混亂而沒有準確屬性的思維去跟他溝通,我有很多問題想問他,但是我不想要他給我提供的角度,我尊重他,即使他是犯了錯誤,但我不認為我有資格去批判甚或憐憫他,我想透過他去延伸我對人性的探討,或者可以寫成一本關於這件案件的報告文學,或者我曾經很想去拍一部關於這起案件的紀錄片,因為我深信我對這案件的感懷和深思,足夠去寫一本二十萬字以上的書,講的是牽涉這宗案件的社會結構問題,人性問題,倫理問題。但是在電影上,我不想讓這些「真實」,被借用以獵奇的眼光,其實無論如何都會有一點,但這決不可以成為電影的主要動力動機,這是一部劇情片,可以不是娛樂片,也可以不是奇案探秘,但一定要是一部以我的感想出發去對死者懷有敬意及關懷的表達。

如果你問我,什麼是剝削,什麼是利用,我沒有絕對的答案,觀眾看完之後,會覺得沉重,甚至難受,我是不懷疑的。可是從心出發,這事情我很想去做,很想很想去用一部電影表達我對曾經短暫在香港活過的人的一種紀念,這個香港,不只屬於追逐金錢享樂的既得利益者、有力氣繼續追夢的積極者、有發言及話語權的人,也應該跟活在這裡但求安然自在的人去分享,每天有人死去,有人出生,我們可能都不會注意,或者曾經看到過,卻又淡遺了,我選擇了一個早逝的少女,去表達我對香港人健忘、刻薄、冷漠的心寒,我不會浪漫化地說什麼「命運選擇了我和她」,反而絕對是我選擇了這件事和這個人,而且是很有意志地,很不可置疑地,原因是,我覺得可以在她身上反映的寂寞和迷失,也是我有過的。我不必也不可能求大家都喜歡這部電影,但如果你對我的心意和動機有懷疑,我會心痛,但,也請便。

如果唯一可以用「天意」來說的,也許就只有時間上的安排,電影的劇本在2010年已經在寫,本來2011年有投資者願意開拍,結果發生了無數問題,其中包括了大家對電影成品的期望和想像落差,從電影公司提議《沙井女屍》及《人肉私鐘妹》等這些令我深感會把故事主人公物化的片名,到我最後曾經一度差點接受的《碎屍案》這個片名,我都感到說不出的委屈,當然,我明白大家對我的勸說:別把真實的案件視為包袱束縛,因為電影是電影。可是,我也心知肚明,明明心裡僅有那一點點心意,指向的是誰,我又如何能騙得過自己?被指劇本不夠商業化,我便穿鑿附會地加入了死者死去時原來腹中懷有嬰孩,對那改動,我曾經在地鐵裡蹲在地上,哭了起來,像失控的人。其實我不是覺得這劇情會構成什麼罪孽,因為這是假的,是服務劇情和觀眾的,又有何罪大惡極?只是,我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為了什麼而做。

現在回想,那年的我,是年少氣盛,把投資者視為敵對者,還記得一位我尊重的監製跟我說:「你覺得自己很堅持,可是方法是對的嗎?你覺得李安堅不堅持?為什麼他可堅持而且做到了?」這是對我的當頭棒喝。你可以堅持,但不可以醜化和妖魔化任何為你造就事情的人,現在想來,當年投資者的撤資,是正確和理智的決定。當年根本不是時候,而事隔四年電影才出現,我說的「天意」在於時間上的安排,是因為案件發生日已經漸遠,我們正好透過電影去問大家,你們有對過去的事情,如前文所說,能不能懷有「莫失莫忘」的心?

如果電影意外地勾起任何人不快的回憶和感受,我鄭重道歉,然而我從來相信光明是在黑暗背後,你蒙上了眼,眼前是萬花筒般的景象,那是幻象,是泡影。我尊重信奉及時行樂主義的人,因為人生苦短,但黑暗後的光明,我相信是有的,首先你要衝破黑暗,讓微弱的光去證明自己有能力去回應「不幸」曾經給過你的考驗。一如我曾經三年來苦苦尋找投資開拍這部電影,放棄了很多拍攝其他電影的機會,這些挫敗其實都是微不足道的。在我看來,香港正是一個曾經相信「僥幸」是必然的城市,富貴逼人,旗開得勝,福星高照,現在還是這樣嗎?我拍戲總是在回應香港當下的社會氣氛,也許是一種影評人的執念,我也很喜歡喜劇,羨慕那些拍出令人歡笑的電影的人,我卻沒有這方面的慧根,卻仍希望電影是在另一個方面去分享我認為人生在世需要互相安慰和關懷的渴求,最後離開戲院大家有了一點警覺的心,覺得真心對人好可能是尋找快樂和抵抗不幸的最大出路,這跟道德和信仰都無關,所以才會有人覺得我是極端的。

不提不提也得提,「命運」這兩個字,《踏血尋梅》是「踏血」之路,卻有著美好的緣份,2010年我曾經選中了主演《狂舞派》的顏卓靈主演戲中王佳梅一角,那時候她還是藉藉無名,而當年她對劇本的喜愛,還有她爸爸的反對,當然還有電影擱置開拍的事情,現在想起來就像夢了無痕一樣的往事,也很慶幸她愈來愈成長並且有了自己的地位和成績。到我找到了春夏這個美麗而真誠的小女孩,去完成了演出佳梅這個艱難任務,就是我們互相成全了對方。猶記得我偷偷帶她去到嘉梅的靈位前,她哭得很沮喪,像多年後重新拜祭故親一樣的悲慟和感觸,我和她都不知道這是哪裡來的、對死者的情誼,說起來是有點不要臉,像是冒昧而來的人,但又別有一番離愁滋味在心頭。

戲中我寫主角丁子聰的媽媽不幸因交通意外於他的童年去世,是我在資料搜集中看到的真事,與爸爸的疏離及在當事人服刑後爸爸因病去世的事情都是真的。我願意相信丁先生是有悔意和孝道的人,於是寫入了他不忘親情的寥寥幾筆,不惜被人質疑我是在「美化」人物,人性的迷惘和美善我相信都是人間常態真相,這不是誰的個別專利。

如果要問我最想問在獄中的丁先生一個問題是什麼?我會想問他,嘉梅去世之前,是不是真的跟他說過她想死?這真的是在道德操守中最大的最大擦邊球了,也許死者根本沒有提過,根本完全沒有過尋死的意念。這一點一直都藏在我的心中。而開拍的前幾天,突然有一位自稱是嘉梅的男性朋友聯絡我們,說他希望了解我們想用什麼角度去拍攝這部電影。他說在嘉梅去世當天,她曾經打過電話給他,他向她表達了他對她的一些個人看法,令她不開心而掛斷電話,他覺得內疚。從片言隻字之間,我感覺到一個少女不安穩的心境,那一刻,她是自覺還是不自覺她需要愛?而我們為什麼都不能在別人表達之前,去慷慨表示我們的愛?回過神來,我看到這部電影誕生期間,每一個出現和消失的人,都像在冥冥之中,如果這電影是一朵花,化作春泥護著花的,是什麼?

* 原文刊於新書《看得見風景的房間──電影《踏血尋梅》創作紀錄及原著劇本》,承蒙作者允許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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