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的回信》:當教父遇上連儂

《巨星的回信》(Danny Collins)這部電影值得看的東西不多,就是兩個男人,兩個殿堂級巨星:一個是John Lennon,另一個是Al Pacino。

這兩大天王,幾乎就是這部小品作品的全部。主人公Danny Collins(Al Pacino飾演)雖為虛構角色,但整部電影的關鍵──John Lennon親手寫給他的那封信,倒真有其事。英國民謠歌手Steve Tilston確是在四十年後,才收到John Lennon在1971年寫給他的那封信。導演兼編劇Dan Fogelman正是根據這件耐人尋味的逸事,創作出這部作品。戲中那封被主人公裱起的信,除上款和下款有點不同,幾乎就是原裝正版的那封。

這部電影的鍥子沒錯是John Lennon,但最動人而且撐起全片的,還是寶刀未老的Al Pacino。已不多見Al Pacino出現在銀幕上,畢竟老爺子今年七旬有多,難以聯想到就是《教父》裡的英俊少主Mikey。事實上,Marlon Brando演教父的時候比現在的Al Pacino還要年輕得多。不知是否刻意安排,這部電影說的就是Danny Collins想回到自己四十年前初出茅廬時的模樣,同樣是四十年,看著Al Pacino讀著那封John Lennon的信追憶往事,又教人怎能不想起他在四十年前,正正就是演著名垂影史的第二代教父呢?

相信不少人也同樣覺得Danny Collins這角色,就有點Al Pacino本人的影子,幽默、機智、才氣洋溢而且風流倜儻,而且戲中那首歌詞滑頭的成名作「Hey Baby Doll」,也是Al Pacino自己唱的。那場巡迴演唱會的戲,正是老爺子「半路踩場」到人家樂隊Chicago的演唱會拍攝,戲裡戲外都是這樣麻甩玩得,這角色可謂為教父而度身打造的。

不過,就像本文的第一句,這部電影值得看的東西不多,雖有John Lennon那封雋永的親筆信,也有Al Pacino的本色演出,但餘下部分的情節,最多只能叫觀眾強顏收貨,報以苦笑。不肯與風流父親相認的白血病兒子、過度活躍的寶貝孫女、情如手足生死相交的經理人,這些「愛.回家」的戲碼遠比Danny Collins這個老油條歌手更加老土。劇本狗血馬虎,拍得亦有點簡陋,以至這電影實際上是水準以下之作,與Al Pacino或是John Lennon兩大巨星全然不襯,猶如買齊山珍與海味,卻只是兜兩兜用滾水一鑊熟,太過浪費。

而最、最讓人覺得可惜的,就是此片除了有巨星級的開場,也有一個睿智十足的結局。──偏偏就是浪費了中間九十分鐘。直到最後,Danny Collins都沒有完整地把自己寫好的那首歌唱過,只是唱過開頭,也哼過幾句副歌,他本來想在酒吧的小型音樂會上彈奏此曲,結果看著現場觀眾,居然選擇了唱回自己那首街知巷聞的飲歌「Hey Baby Doll」,這下反高潮確令平平無奇的故事加了不少分。故事亦無明確提到為何他臨陣退縮,是沒有自信,還是到頭來害怕冒險作出改變?也許,他是明白到改變自己經已殊不容易,要改變別人更是困難,當自己站在台上,已是別人所期待的那個Danny Collins,而早就不是他想要成為的那個自己。這老淚縱橫的散場,大有「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唏噓。

除了這下反高潮,電影最後的部分也是一絕,既有玩味,收筆的位置也表現了老手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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