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任何東西的自由──《紙月人妻》

看《紙月人妻》(紙の月;吉田大八,2014)後,我也想起港片《雛妓》。除了有些相近的情節外,更大原因是兩套電影對女主角梅澤梨花(宮澤理惠)及Sara 何玉玲(蔡卓妍)的描寫皆具相當的完整度。兩位女主角在所做的行為都是具爭議性的,那不一定是道德上的爭議,也可以是行為合理性上的爭議。然而透過二人的成長故事,我們可以了解到更多脈絡、了解她們的行為背後的原因,從而梳理整個故事,以增觀影樂趣。

兩套電影女主角的行為其實跟她們的成長有莫大關係,若果沒有呈現小時候那部分,就很難完整人物塑造。在《雛》裡比較明顯,何玉玲因童年被後父侵犯離家出走,至遇到包養她的長腿叔叔等事情都深深影響她,令她成長後選擇執筆當記者、到泰國營救雛妓以作救贖等等,在這裡不詳談。至於在《紙》裡,梨花成長時的描寫不多,只有一小段故事,那故事卻非常重要。表面上,《紙》的起點好像是由梨花上班不久就突然地成功簽得第一單生意,梨花內心慢慢萌起物質上的追求。她簽單後走到商店,格了價,買了一對情侶手錶給自己及丈夫,但丈夫卻不領情地認為那手錶的價值太低,不能戴上班。丈夫及後買了一隻更貴的手錶給梨花,自此梨花每日都帶住那名貴的手錶,情侶錶再沒有出現。之後梨花搭上了青年光太,頭幾回他們直接走上時鐘酒店。這是她對丈夫對自己採取「相敬如賓」般態度的回應。外遇隨著丈夫要出外公幹,慢慢發展成一種比純肉體上更親密的關係。梨花在街上拖了青年光太的手,就是要「公開」二人的關係。她為了光太的大學學費而開始真正虧空公款,為了與光太有更多更好的兩人世界空間而租住五星級酒店、置私人物業。梨花對物質上的追求,包括裝修家居,替自己添衣、買車,滿足感似乎源於成功地留住光太在自己身邊多於單單物質本身,又或者,那一刻光太才是她真正要追求的「物質」。

然後,一如所料,光太仍是離開比他年長太多的梨花,梨花所犯的罪跟她犯罪的金額像雪球越滾大,梨花繼續犯事亦看似無可奈何。紙包不住火,所有事都要被揭穿,再加上光太走了,梨花告白時對她的上司說她明白自己要去應去的地方。毫無疑問,那個會是讓她負上責任的地方,可能是監獄,可能是以死謝罪。結果,兩樣都不是。

她逃走了。

這完全不合理。光太不會回到她身邊,她再沒有追求物質的慾望。她逃跑有什麼意義?那麼梨花逃走這個行為不是推翻了前面所有推測嗎?原來一切跟她一次成長經歷有關。Flashback 到她中學時代,學校有次募捐行動救助第三世界國家的兒童。起初一開始全班都很湧躍,但過了幾個月後,慢慢再沒有人繼續捐錢。只有梨花沒有停止,她知道同學們不作行善,她偷偷地拿了父親銀包裡的錢一次過替全班捐錢。修女發現後認為梨花偷錢的行為不對,要取消募捐活動,梨花卻反問修女,為什麼她不可以拿父親的錢,去幫助有需要的人。

原來電影一直給了觀眾一個很大的假象。梨花追求的,從來不只是物質,而是追求一份可以追求任何東西的自由。觀眾所以為梨花對金錢物質或是光太的渴求,以至她學生時代拿父親的鈔票捐錢,原來通通只是為了她追求那份自由的「副產品」。謎團解開後,所有行為都有更深一層層次,所有事變得合理。梨花打破玻璃,一路奔走。從她的臉上看到那份坦承面對自己後舒一口氣般的暢快、同時面對不可知的未來的爭扎的容貌,完整了整個角色、整個故事。

* 原文刊於作者面書,承蒙作者允許轉載
* 文題為編輯所擬
* 劇照由安樂影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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